为切实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对外开放形象环境,缩小我市与周边兄弟城市差距、增强城市综合功能,邵阳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将我市近期要修建的37个城市基础设施路桥项目分配到各行政职能局和三区人民政府(邵市发[2004]1号)。到目前为止,37个项目中仅启动邵阳大道佘湖山段和东段、邵州西路、邵水四桥等14个路桥项目。其中归属于各行政职能局的有21个路桥项目,只启动了10个,且进度缓慢。大部分未启动的项目是由于各承建局没有力量和资金组织项目实施,出现这种事与愿违的现象,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运作方式与市场经济规律不相适应,以政府行为替代市场运作,企图用行政的方式方法和力量去做那些应该由市场做的微观事务,从而导致政府的职能错位。
一、城市建设的发展有赖于在城市建设中确立市场经济地位,即对城建项目的运作采取市场化、公司化的运作方式。
在城市建设中引入市场经济理论,是我国所有在城市建设中取得成功的经验,因此,我们必须对城市建设的运作方式有个理性的思考。一是要认识到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不是市场经济的盲区,而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领域,其项目建设本身及周边开发只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才会迅速积聚资本和资源,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形成土地的高性价比,提升竞争力;二是要认识到项目建成后所形成的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是商品,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样要遵从价值规律;三是在确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经济地位过程中——对城市基础设施采取公司化的运作方式,势必会影响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本不属于而现在却依附在职能部门身上的利益,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因此,要顺利推进市场化,还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出台硬措施,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市场化是城市建设发展的方向,在城市建设的运作机制上应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按市场配置城市资源的规律办事,打破行政性垄断,取消部门壁垒,搞好对内对外开放。国家鼓励和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改造,而市场改革的核心是将城市公共资源和资本的配置由以前的由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城市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管理的转变,因此政府的是城市建设市场的建立者和规范者,不是市场竞争的参与者。而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一贯的指挥部制(或在指挥部下设立一家空壳公司),一个项目指挥部少则十数人,多则二、三十人(佘湖新城从指挥长到指挥部成员有28人),这种模式在协调上有一定优势,但也存在着致命的弊端,一是从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一个庞大的、臃肿的项目建设指挥部,既是人力、物力的浪费,也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项目建成后,抽调 人员各自散去,项目建设的责、权、利无法落实到位。
因此,要建立市场化、公司化的运作方式,政府职能部门要突破计划经济时代城建依靠财政投入的习惯思路,改变政府在城市建设上大包大揽的一贯作法,建立市场投融资的新观念,切实实行“谁投资、谁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业主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
二、政府职能部门自身的职能决定了其在城市建设中的角色。
政府职能部门在城市建设中的功能主要在于引导、管理和监督,是规范、完善城市建设市场,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良性、滚动方向发展,履行对城市建设的整体策划和城市建设项目业务的管理和监督的职责,政府如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式的即参与市场竞争又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市场监管的执行者,则不利于城市建设市场的建立及发展,不利于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政府要在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引导上下功夫,把主要精力放在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环境上,同时建立现代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进政府的效能,建立政府和企业的新型责、权、利关系,将城市建设的项目运作、经营按市场经济规律交给企业来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