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与稽查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与稽查部是实现城市资产经营的滚动发展与良性循环,确保资产经营的规范性和城市资产保值的部门,代表公司全面负责公司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行使稽查审计职能,其具体岗位职责为:
1、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投资性资产的管理与处置工作进行风险总体分析、评价、管理和监控,根据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控制体系。
2、负责集团公司土地收购、储备和招标、拍卖,并对土地收益进行监管,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取土地转让金和收益。
3、参与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市场化运作,对建设项目的策划、招投标、施工建设的全过程行使稽查审计职能,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竣工结算的审核。管理和运营竣工建设项目,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4、盘活公司现有信贷资产和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对这些资产采取清收或产权转让等方式,回笼资金,进行资产运行,实行存量资产保值、增值、变现。
5、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的冠名权、户外广告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营运投资、监管,收取转让收入。
6、做好政府指令性城市纯公益性建设项目的资产管理业务,会同工程部与相关建设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做好无收益纯公益性项目的工程预算与决算工作。
7、负责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过户工作,明晰资产产权,理顺集团公司内部产权关系。
8、负责管理和监督参股企业的股权收益。
9、实施内部审计,健全内部审计稽核监督制度,负责集团公司业务经营费用稽核工作,集中对发票、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稽查。
10、制定集团公司在建项目预决算的稽查审计制度,做到稽查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公正。
11、参与公司固定资产的选型、购置和验收。
12、负责承办各类资产的核销事宜。
13、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属各类资产资料的搜集、归类、立卷和存档。
14、配合人秘宣传部做好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稽查工作。
15、积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完备的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2、及时制定年度稽查审计计划,对完成的审计项目,及时编写审计报告。
3、对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稽查审核率达90%以上,稽查审计准确率达100%。
4、对公司已有和新增的各类资产要及时建立资产台账,编制公司资产年度、季度、月度报表,并予以汇总和存档。
5、积极运作公司存量资产,对存量资产和参股项目进行包装,及时对存量资产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6、跟踪信贷资产质量,分析信贷资产的风险,采取措施控制信贷资产风险,确保信贷资产的回收。
7、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接受群众监督,忠于职守,勤政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