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金家塘安置房道路及排水工程 采用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 金家塘安置房道路及排水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HNTFSYCG-2021-045
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玖仟伍佰叁拾捌元陆角叁分(¥1549538.63元)。
4、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金家塘安置房道路及排水工程,主要包括小区道路、消防管道、给排水、化粪池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5、采购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6、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竣工验收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承担质量保修
9、采购方式: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已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主体的信用记录的截图的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标准配备,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配备,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在参与磋商时要求提交上述证书及证明文件的原件备查,没有提供原件的,响应无效。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以上原件单独封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随供应商资格审查文件一同递交。原件在评审结束后退还。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6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证明材料两套到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市北塔区西湖春天2栋2单元303室) 购买磋商文件。
1、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采用保函方式的由湖南省内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保函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沙银行浏阳河支行
银行账号:8002 8401 7809 015
行号:313551094026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金家塘安置房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金家塘安置房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21年8月11日15时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市北塔区西湖春天2栋2单元303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没有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9-5180832
地 址: 邵阳市北塔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分公司地址:邵阳市北塔区西湖春天2栋2单元303室
联 系 人:向女士 13975917899